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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企业中、初级职称申报
作者:     类别:技术交流     日期:2011/7/25 13:33:15     访问:5554
四川省铸造行业初级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及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2、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原件一式2份,须用A4纸打印。
(二)、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      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员的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申报表规定位置,照片            黑白彩色不限。
(四)、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撰写一篇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总结。该总结是在对本人业务工作积累和提炼的基础上进行的阐述,同时也是向专家汇报本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重点材料。为了使专家更全面、准确地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更客观、公正的评价,申报人撰写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总结内容。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是亲身实践或亲身完成的业务工作,               对某项工作有认识、有分析、有总结,总结的内容能够充分反应出自己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的过程。
  2、独立撰写。申报人提交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需本人独立完成,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不能对某项专业过程或工作程序进行描述。
  3、专业一致。总结的专业要与申报专业和从事专业类别相一致。
  4、时限要求。总结应反应本人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业绩。

                  四川省汽车(铸造)行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川省铸造行业中级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为了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更好的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结合职称改革有关精神和我省工程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铸造行业单位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附工作总结)。
      4
.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职称外语考试C级、计算机考试B级。到龄免试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外语可免试,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暂不参加计算机考试),应送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报中评委办公室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加盖确认章。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满2年。
3)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工作年限3年。
4)理工类中专毕业,在技术和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l)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4)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l)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省、市及以上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参与完成对中型以上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工程项目(产品)或中型以上工程项目(产品)中某一部分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勘察工作。
参与完成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复杂产品的某一过程的研究、设计工作。
提出编写中型工程项目或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等。
参与完成过中型以上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艺改进或提高产品质量等。
完成过成套设备或单机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技术难点。
参与过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或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
参与过对工程项目(产品)有指导作用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一条:
l)获得省、市(厅)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获得企业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人,并把科研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获得省辖市级以上优秀新产品奖励1项。
2)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3)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企业标准、规程2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辖市(厅)级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或完成1项引进技术项目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参加完成1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产品(工程)或关键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参加完成1项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并通过鉴定(验收)。
7)在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1项,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8)参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并实现技术产业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含内部专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辖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2篇。
4)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独著本专业论文(未发表),经两名副高职专家评审通过认可。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两条以上。
 
注:1、凡四川省铸造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向协会提出申报。
2、凡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含内部专刊)发表本专业论文;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或在省辖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的,协会将协助办理。
 
 
 
四川省汽车(铸造)行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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