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7号),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
《目录(2024 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在2024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中,对铸造、铸造装备、铸造用生铁等相关产品目录进行了增补、修订。
《目录》涉及铸造企业及铸造生铁企业相关条款如下。
与铸造企业相关条款
第一类 鼓励类
十四、机械
3.大型发电装备及其关键部件:单机容量 80 万千瓦及以上混流式水力发电设备(水轮机、发电机及调速器、励磁等附属设备),单机容量 35 万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5 万千瓦及以上贯流式和 10万千瓦及以上冲击式水力发电设备及其关键配套辅机;60 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发电机保护断路器、泵、阀等关键配套辅机、部件,燃气轮机关键部件(300MW 以上重型燃机用转子体锻件、大型高温合金轮盘、缸体、叶片等)及控制系统,6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设备用转子(锻造、焊接)、转轮、叶片、泵、阀、主轴护环等关键铸件、锻件;三代、四代核电设备及关键部件,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设备及关键部件;海洋能(潮汐、潮流、波浪、温差、盐差等)发电设备
4.铸造装备:高紧实度粘土砂铸造成套装备,高效自硬砂铸造成套设备,消失模/V 法/实型铸造工艺及装备,壳型铸造、精密组芯造型、硅溶胶熔模精密铸造工艺及装备,砂型 3D 打印/切削快速成型工艺与装备,轻合金高压/低压/挤压/差压/半固态等铸造工艺与装备,自动化智能制芯设备,外热风水冷长炉龄大吨位(10 吨/小时以上)冲天炉,高温合金真空熔炼定向凝固设备,钛合金真空感应熔化设备,金属液自动化转运及定量浇注设备,金属液(铸铁、铸铝)短流程铸造工艺与设备,铸件高效自动化清理成套设备,铸造专用机器人;铸造用树脂砂、粘土砂等再生循环利用技术及设备,环保树脂、无机粘结剂造型和制芯技术及设备
11.关键铸件、锻件:高强度、高塑性球墨铸铁件,高性能蠕墨铸铁件,高精度、高压、大流量液压铸件,有色合金特种铸造工艺铸件,高强钢锻件,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等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铸件、锻件,高精度、低应力机床铸件、锻件,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用高性能关键铸件、锻件
12.关键密封件:大型风力发电密封件(使用寿命 7 年以上,工作温度-45~100℃),核电站主泵机械密封(适用压力≥17 兆帕,工作温度 26.7~73.9℃),盾构机主轴承密封(使用寿命 5000 小时),轿车动力总成系统以及传动系统旋转密封,石油钻井、测井设备密封(适用压力≥105 兆帕),液压支架密封件,高 PV 值旋转动密封件,超大直径(≥2 米)机械密封,航天用密封件(工作温度-54~275℃,线速度≥150 米/秒),高压液压元件密封件(适用压力≥37 31.5 兆帕),高精密液压铸件(流道尺寸精度≤0.25 毫米,疲劳性能测试≥200 万次),氢能源储运低温密封,余热回收蒸汽压缩机轴端密封,高性能无石棉密封材料(耐热温度 500℃,抗拉强度≥20 兆帕),高性能碳石墨密封材料(耐热温度 350℃,抗压强度≥270 兆帕),高性能无压烧结碳化硅材料(弯曲强度≥200 兆帕,热导率≥130 瓦/米·开尔文)
13.关键模具:精密模具(冲压模精度≤0.02 毫米、型腔模精度≤0.05 毫米)、多工位自动深拉伸模具、多工位自动精冲模具,匹配 6000 吨以上压铸机的超大型一体化压铸模具(半周长度>4500毫米),搭载 10 个以上传感器智能复合材料模具,汽车高真空复合精密压铸模具、大型航空航天关键件压力成形模具、大型风电叶片模具,复合材料模具,热流道、氮气弹性元件、自润滑耐磨滑动 元件、精定位模具零件等模具标准件
2.轻量化材料应用:超高强度钢,高强韧低密度钢, ADI 铸铁,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塑料、复合纤维及生物基复合材料;先进成形技术应用:3D打印成型、激光拼焊板的扩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强度≥980MPa、强塑积20~50GPa.%)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一体化压铸成型,异种材料先进连接技术
第二类 限制类(节选)
十一、机械
32.10 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
33.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 SF6 保护
34.无旧砂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
38.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
39.锻造用燃煤加热炉
40.手动燃气锻造炉
46.不采用自动化造型设备的粘土砂型铸造项目、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项目、规模小于 20 万吨/年的离心球墨铸铁管项目、规模小于 3 万吨/年的离心灰铸铁管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节选)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十)机械
11.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
12.焦炭炉熔化有色金属
13.砂型铸造油砂制芯
17.仅用于去除金属零部件表面氧化皮的酸洗工艺、酸洗项目(为产品制造配套项目除外)
23.无磁轭(≥0.25 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
24.无芯工频感应电炉
26.5 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立即淘汰,其他区域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铸铁截止阀
与铸造生铁企业相关条款
第一类 鼓励类(节选)
第二类 限制类(节选)
六、钢铁
2.铁合金、铸造生铁用步进式烧结机,180 平方米以下带式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 400 立方米以上 1200 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
12.球团竖炉、单机 120 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第三类 淘汰类(节选)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五)钢铁
3、钢铁生产用环形烧结机,步进式烧结机(2025 年 12 月 31日),90 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 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 24 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生铁生产用 24 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4.400 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河北省 450 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 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 100 立方米及以下)
5.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
6.30 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省 40 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 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化铁炼钢